7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在会上介绍,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,依法探索出的新方法。在开展交叉执行工作过程中,要坚持必要性原则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确立了执行管辖的一般原则,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按照该条规定精神,确定执行案件管辖法院。但是,发现因不当干预、消极执行、执行法院力量不足等因素导致执行工作长期未有效推进,或者因多案存在关联,集中办理更有利于执行,或者因执行案件疑难复杂需要上级法院协调、其他法院配合的,可依法开展交叉执行。(李佳励)
实际上,过去几年已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000名外交官和记者进入新疆。中方多次表示,欢迎更多有兴趣的外国人士到新疆走一走,亲眼看一看那里的发展变化,感受真实的新疆。[详细]
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
Copyright 2015 qutmom.cztianming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-1 今日头条网 © 2023版权所有